为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搜集 、处理机制 ,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 ,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,根据《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有关规定和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》有关要求 ,日前 ,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研究制定《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 。
《办法》充分发挥各级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诉求的“两个职能优势” ,依托12345热线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。《办法》包括总则 、投诉受理 、投诉办理及附则4个部分共17条 ,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受理范围 、不予受理范围 、投诉举报办理程序 、办理时限 、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。
《办法》明确 ,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为市场主体保护 、市场环境 、政务服务 、监管执法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等5个方面13项内容 。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 、已通过或已进入司法程序 、行政复议 、仲裁或信访程序处理等5类情况不予受理 。
《办法》强调 ,各级12345热线接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后 ,根据事项的性质及办理机构权限 ,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转办相应承办单位 。承办单位收到12345热线转办工单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,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12345热线及投诉举报人 。对12345热线反馈的“不满意工单”及承办单位应当受理而不受理 、逾期不办 、处理不公 ,有重大影响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,由各市区营商办通过函询 、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。
《办法》要求 ,12345省级平台负责汇聚全省热线数据 ,加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数据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 ,按季度形成专项分析报告 ,报省营商办 。省营商办不定期对担当作为 、积极主动 、推动解决投诉问题效果好 、群众满意度高的各级12345热线给予通报表扬激励 。
下一步 ,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,持续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 ,加强对全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,推动市场主体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,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 。